经研究,对2008年11月25日发布的《深圳市人事局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公告》内容及日程安排作个别调整,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对笔试科目、时间及有关事项的调整 (一)笔试科目。 对原公告中笔试科目由两科调整为三科,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执法知识三科(具体见附件)。其中申论科目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仍在2008年12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上午:8: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公安执法知识(A类、B类、C类) 下午:2:30—4:30 申论。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由原公告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执法知识各占50%的比例合成”调整为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执法知识各占30%、30%、4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笔试成绩公布时间。 考生笔试成绩和资格初审公告发布时间由原公告中“12月20日”调整为12月21日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二、对资格初审时间安排的调整 资格初审时间由原公告中“12月22日至12月24日进行”调整为12月23日至12月24日进行。资格初审的具体事宜届时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对网上报名有关事项的调整请各位考生留意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对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带来的不便表示抱歉。 附件:笔试试题分类 深圳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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